|
毕业论文写作是本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锻炼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有效手段,是对学生掌握和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从事科学研究能力的综合考核。毕业论文综合地反映了学生是否具有大学本科毕业的水平。
毕业论文写作在教学计划中作为独立的一门课程设置,占 6学分。本科层次的学生须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学习其他课程并达到规定的学分要求后 ,再进行毕业论文的写作。毕业论文成绩在及格以上(含及格)方可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申请学士学位者,毕业论文成绩应在良好以上(含良好)。在学院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学生最多可进行两次毕业论文的写作。为组织好毕业论文写作工作,规范毕业论文的写作程序和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毕业论文写作时间安排
毕业论文写作从申请到成绩发布周期为 6 个月。
上半年: 3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 下半年: 9 月 1 日至次年 2 月 28 日
二、毕业论文写作程序
(一)准备阶段
- 本科(含专升本)学生应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在申请毕业论文写作以前,选学所有规定的课程,并且 已经取得的学分达到规定要求,方可申请毕业论文写作。申请毕业论文写作的学分要求如下:法学专业跨专业专升本和本科二学历层次的学生,需取得 88学分(含)以上,其他专业专升本、本科二学历层次的学生,需取得68学分(含)以上;各专业高中起点本科层次的学生需取得148学分(含)以上。
- 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学院专门开设了《毕业论文写作指导》课程(该课程为辅导课,不占学分)。在准备阶段,学生须完成《毕业论文写作指导》课程的学习。学生应在选修最后一批课程的同时选修《毕业论文写作指导》课程,或者在申请毕业论文写作前的选课阶段选修该门课程,选课操作与其它课程相同。
- 《毕业论文写作指导》课程只提供网络版教学课件,学生选课后可上网(或下载)学习,学生通过《毕业论文写作指导》教学课件,了解毕业论文写作程序及要求。
(二)申请、选题、审批阶段(约 30 天)
1 、申请、选题(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交)(约 25 天)
上半年: 3 月 1 日至 3 月 25 日 24 时 下半年: 9 月 1 日至 9 月 25 日 24 时
学生达到 毕业论文写作申请的条件以后 ,在 CMR主页“ 毕业论文写作” 栏目中提出写作申请,通过系统认证后,系统会为取得毕业论文写作资格的学生开通毕业论文题目公示和《毕业论文写作申请表》提交的相关权限。学生可在此选题并提交《毕业论文写作申请表》。
( 1 )学生在毕业论文写作开始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向学院提出正式申请(毕业论文写作申请时间截止后,学院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毕业论文写作申请)。毕业论文写作申请及论文选题须同时完成,且只能提交一次。 ( 2 )学生需根据学院提供的论文选题及自己的专业和兴趣选择毕业论文写作的题目,按第一、二、三志愿最多可选择三个题目,并在网上填写、提交《毕业论文写作申请表》。
2 、审批结果查询(约 5 天)
上半年: 3 月 25 日至 3 月 31 日 24 时 下半年: 9 月 25 日至 9 月 30 日 24 时
学院将综合考虑学生选题志愿和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情况,最终确定每位学生的论文题目及指导教师。学生可于上半年 3 月 31 日前(下半年 9 月 30 日前)上网查询审批结果,同级页面同时下载论文写作格式模板,论文写作格式必须以该模板为准。
(三)写作阶段(约 130 天)
上半年: 4 月 1 日至 8 月 10 日 下半年: 10 月 1 日至次年 2 月 10 日
1 、起草提纲及评语查询(约 45 天)
( 1 )提纲起草、提交(约 25 天)
上半年: 4 月 1 日至 4 月 25 日 24 时 下半年: 10 月 1 日至 10 月 25 日 24 时
学生根据选题搜集资料,起草论文提纲。提纲完成后直接上网在 “ 毕业论文写作 ” 栏目中提交。论文提纲提交截止时间为上半年 4 月 25 日 24 时(下半年 10 月 25 日 24 时)。如未按时提交论文提纲,则视为放弃此次毕业论文写作。
( 2 )提纲评语查询(约 20 天)
上半年: 5 月 15 日前 下半年: 11 月 15 日前
学生可于上半年 5 月 15 日前(下半年 11 月 15 日前)上网查询。论文提纲是否通过,指导教师会在评语中给予明确提示,若论文提纲通过,学生可开始写作论文初稿;若论文提纲未通过,学生应根据指导教师的意见修改提纲,或重新查阅资料、起草提纲,并根据修改后的提纲直接进行论文初稿的写作。
2 、初稿写作及评语查询(约 45 天)
( 1 )初稿写作、提交(约 30 天)
上半年: 5 月 16 日至 6 月 15 日 24 时 下半年: 11 月 16 日至 12 月 15 日 24 时
学生按照论文提纲进行论文初稿写作,初稿写作完成后直接上网在 “ 毕业论文写作 ” 栏目中提交。论文提纲未通过的学生,提交论文初稿时,应同时提交修改后的论文提纲。论文提纲通过的学生,提交论文时,模板中提纲一项即为空白。论文初稿提交的截止时间为上半年 6 月 15 日 24 时(下半年 12 月 15 日 24 时),如未按时提交,则直接进入下一写作环节。
( 2 )初稿评语查询(约 15 天)
上半年: 6 月 30 日前 下半年: 12 月 31 日前
学生可于上半年 6 月 30 日前(下半年 12 月 31 日前)上网查询指导教师给出的论文初稿评语,评语中会明确提示初稿是否还需修改。如指导教师认为无需再做修改,则该初稿将被视为终稿,学生可在指定时间内上网查询最终成绩;如指导教师认为还需再做修改,则学生应根据指导教师的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进入下一写作环节。
3 、二稿写作及评语查询(约 25 天)
( 1 )二稿写作、提交(约 15 天)
上半年: 7 月 1 日至 7 月 15 日 下半年:次年 1 月 1 日至 1 月 15 日
学生根据指导教师的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充实、完善。二稿写作完成后直接上网在 “ 毕业论文写作 ” 栏目中提交。论文二稿提交的截止时间为上半年 7 月 15 日 24 时(下半年为次年 1 月 15 日 24 时),如未按时提交,则直接进入下一写作环节。
( 2 )二稿评语查询(约 10 天)
上半年: 7 月 25 日前 下半年:次年 1 月 25 日前
学生可于上半年 7 月 25 日前 ( 下半年为次年 1 月 25 日前 ) 上网查询指导教师给出的论文二稿评语,评语中会明确提示二稿是否还需修改。如指导教师认为无需再做修改,则该二稿将被视为终稿,学生可在指定时间内上网查询最终成绩;如指导教师认为还需再做修改,则学生应根据指导教师的意见对二稿进行修改,进入下一写作环节。
4 、终稿写作、提交(约 15 天)
上半年: 7 月 26 日至 8 月 10 日 24 时 下半年:次年 1 月 26 日至 2 月 10 日 24 时
学生根据指导教师的意见对二稿进行修改、充实、完善,最后形成终稿。终稿写作完成后直接上网在 “ 毕业论文写作 ” 栏目中提交。论文终稿提交的截止时间为上半年 8 月 10 日 24 时(下半年为次年 2 月 10 日 24 时),如未按时提交,则二稿将被视为终稿。 论文终稿提交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任何学生不能继续进行论文提交。
(四)论文成绩发布(约 20 天)
上半年: 8 月 31 日前 下半年:次年 2 月 28 日前
论文终稿提交截止后,学生可随时关注网上成绩发布通知。学院将于每年 8 月 31 日前和 2 月 28 日前发布毕业论文成绩。论文成绩及格以上(含及格)者,将取得相应的学分;成绩不及格,不能取得相应学分,学院将为需要进行第二次论文写作的同学,重新 开通毕业论文写作申请权限,在规定学习期限内,学生可自行决定是否重新申请写作毕业论文。重新申请写作毕业论文视为重修,需按学分交纳费用。
三、毕业论文写作要求
(一)文体
- 鼓励学生写作 “ 工作研究型 ” 毕业论文,即运用学习过的专业理论知识去解释、解决社会现实生活或本人实际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等侧重于理论应用的类型。
- 如果学生具有必要的理论修养、研究兴趣、文字能力和研究条件,所选题目确有价值,毕业论文也可以写成 “ 理论研究型 ” ,即对有一定价值的理论问题进行一定深度的探讨、质疑、释疑、论证等侧重于学术研究的类型。
- 不可将毕业论文写成 “ 调查报告型 ” 、 “ 工作总结型 ” 等主要反映实际问题,缺乏理论深度,与所学专业知识缺乏有机联系的类型。
(二)文风
- 态度严肃。论证主题应有一定理论价值与应用价值,不可过于肤浅,不可完全从个人兴趣出发。
- 思维严谨。立论应正确,论据应充实可靠,结构层次应清晰合理,推理论证应讲究逻辑。
- 语言朴实。注意学习使用科研论文特有的科学语言,行文应简练,文字应朴实,不可过于繁琐,不可使用过分夸张虚饰、感情色彩过分浓重的文学语言,不可使用过分直白、庸俗的市井语言。
(三)规格
- 毕业论文应使用学院统一制定的论文模版,无论写作提纲或正文,均须以此模板为准(对于未使用学院模版撰写的毕业论文,最终成绩可相应的下调一个等级) 。
- 论文模板包括论文题目、提纲、正文、注释、引用参考文献资料目录等。其中注释、引用参考文献资料目录两项内容,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使用。提交提纲时,正文项为空。提交正文时,如提纲一次通过无须修改,则提纲项为空;如提纲未通过,学生根据教师要求做了修改,则提纲项须有修改后的提纲内容。
- 毕业论文正文字数一般应在 8000 字至 10000 字左右(计算类论文可在 6000 字至 8000 字左右),提纲字数应在 500 字至 1000 字左右(提纲字数不包括在正文中)。
- 毕业论文正文段落层次划分标准:
一、(用于论文小标题) (一)(用于重要段落的划分) 1、(用于要点的排列) (1)(用于特征的排列) ① (用于分特征的排列)
- 对所引用的他人观点、参考文献须做注释,清楚地注明作者、书籍名称或刊物、出版社、出版时间、 页数等,引用其它参考资料也应注明资料来源。
- 参考书目一般不低于 4 本,参考书的内容必须与论文内容紧密相关。
- 注释及参考书目统一用尾注,其规格为:
(著作)作者:《书名》, XX 出版社 XXXX 年第 X 版,第 XX 页。 (论文)作者:《论文题目》,《杂志名称》 XXXX 年第 X 期,第 XX 页。 ( 网 文)作者:《论文题目》,网页链接地址。
- 论文各部分样式设置要求:
( 1 ) 论文题目:宋体三号字居中。 ( 2 ) 提纲及正文:宋体五号字两端对齐,段落首行空两字,段落间不允许空行,段落标题除可以加黑加阴影外,不得再使用其它任何样式;单倍行距,段落间距都为零;不得对整篇文章使用表格嵌套;不得使用繁体字和任何背景色。 ( 3 ) 参考文献、尾注:宋体五号字。
四、成绩
毕业论文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等。
(一) 毕业论文写作申请获得批准,但未按时提交论文提纲者,视为放弃此次毕业论文写作,毕业论文成绩为不及格。仅提交论文提纲,未提交论文初稿、二稿及终稿者,毕业论文成绩为不及格。已提交论文初稿、未提交二稿及终稿者,视初稿为终稿评定成绩;已提交论文初稿及二稿、未提交终稿者,视二稿为终稿评定成绩。
(二) 毕业论文成绩及格以上(含及格)者,方可毕业。申请学士学位者,毕业论文成绩应在良好以上(含良好)。
(三) 毕业论文须独立完成。如有抄袭、代写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所写毕业论文无效并不准补写。正在撰写者,取消毕业论文写作资格;已评定成绩者,取消成绩;已准予毕业者,宣布毕业证书作废;已授予学位者,宣布学位证书作废。
(四) 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评定的毕业论文成绩,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公布。
五、毕业论文答辩
毕业论文答辩工作既可以抽查进行,也可以组织部分优秀论文进行观摩答辩。答辩在教学服务站或学院指定地点进行。被确定为参加论文答辩的学生,必须按时参加答辩,否则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六、其它
(一)原则上,学院为本科层次学生提供两次毕业论文写作机会。学生在第一次毕业论文成绩公布后,如果对自己的成绩不满意,可以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第二次申请毕业论文写作。如果第一次毕业论文写作被认定为 “ 作弊 ” ,则不允许第二次申请写作。重新申请写作毕业论文将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分配论文选题及论文指导教师,学生应根据重新分配的论文题目进行写作。毕业申请和学位申请的时候选用最高成绩。提交毕业申请后,不得再申请毕业论文写作。
(二)学生在提交毕业论文写作申请时,帐户中必须预留有相应学分的学费,否则申请将不予批准。毕业论文写作申请提交成功后,相应学费即从帐户中扣除。申请第二次毕业论文需按学分重新交纳相应费用。
(三)毕业论文稿件提交唯一有效途径是通过“毕业论文写作系统”进行提交。 毕业论文写作共分为四个环节,请同学们务必在每个写作环节的提交截止日前及时提交文稿 。提交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在论文写作各环节中,相关问题可随时发邮件至 lunwen@cmr.com.cn 咨询。
(四)学院将对取得 “ 优秀 ” 成绩的毕业论文,在 CMR 网站 “ 优秀论文评析 ” 栏目中全文公布。如因著作权发生纠纷,由学生本人负责。毕业论文有抄袭行为者将按本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三)款处理。
七、毕业论文申请及写作流程
详见《学生网上操作流程》。
附:毕业论文评定成绩参考标准
- 优秀
( 1 ) 观点正确,证据有力,论证充分,资料翔实,理论分析比较深入,理论紧密结合实际。 ( 2 ) 结构严谨,层次清楚,文字通顺,无错别字。 ( 3 ) 在某些方面确有一定的突破与创新,回答与解决了较为重要的理论或实际问题,确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 良好
( 1 ) 观点正确,论据有力,论证充分,资料翔实,理论分析比较深入,理论结合实际较好。 ( 2 ) 结构严谨,层次清楚,文字通顺,无错别字。 ( 3 ) 论证主题有一定价值。
- 及格
( 1 ) 基本观点正确,论据较有力,论证较充分,资料较充实,理论分析不够深入,理论结合实际较差。 ( 2 ) 结构尚合理,层次尚清楚,文字尚通顺,无错别字。
- 不及格
( 1 ) 基本观点有误,论据无力,缺乏论证,资料贫乏,分析肤浅,理论脱离实际。 ( 2 ) 结构混乱,层次不清,文字不通顺,错别字较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