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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从广东省考试中心获悉,省招生办公室、省公安厅特别发出公告,要求报考公安高等院校有关考生须于6月30日按时参加招生面试。
教育厅要求,凡参加2004年全国统一高考,并在报考志愿中填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等公安 部属5所高等院校,广东警官学院、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广东警官学院(专科)的广东省内高中毕业生,在接到高考分数通知单后,分数达到报考院校所在批次录取分数最低控制线,且身体符合公安院校招生要求的,均须参加公安院校招生面试。其中,报考广东警官学院的考生,面试地点在广州市滨江东路500号,时间:本科:6月30日~7月2日;专科:7月3日。报考上述其他公安院校的考生,于6月30日~7月30日到广州市北较场横路3号大院省公安厅礼堂参加招生面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