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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报名时,报考者一律凭本人身份证按规定填写报名卡,具体要求参见《考生须知》。身份证丢失者,必须出示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证号码证明。未成年人(16岁以下)凭户口本报名。军人和武警人员凭军人身份证件报名。
2. 报名时按规定交近期正面免冠同一底版一寸照片2张。证件不全或照片不符合规定者,不得报考。
3.考生报考时按规定交纳口、笔试报名考试费(PETS5 ¥145/人) 。考生缺考,报名考试费一律不退,也不得补考。
4.考生填写报名卡,按规定履行各项手续,,随后按照指定时间领取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电话查询分数服务。全国统一电话号码:168-97026
查询时间:原则上考后40天开始
查询办法:考生须按照话音指令输入准考证号码,然后可获知成绩。
PETS考查的能力是建立在“交际语言行为模式”上。这种模式以语言交际需要为掌握外语的目的,将语言能力分为“接受”、“产出”、“互动”等,根据各种情景和任务,在特定主题和话语下,结合相关的语言行为进行教学或考查。这些能力与通常所说的“听”、“说”、“读”、“写”等能力的关系是:
接受能力——读和听
产出能力——写和说
互动能力——书面和口语的直接交流
PETS重点考查交际能力,但并不完全排斥对语言知识(语法、词汇等)的考查。所以,PETS考查的内容包括:听力、语言知识、阅读、写作、口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