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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部:评卷负责人须副教授以上

  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离高考仅有十多天的时间,昨日,广州市招生部门转发了国家教育部关于“2005年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网上评卷工作考务管理办法”。其中规定:高考评卷小组负责人应由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作文评判官应具有中、高级以上职称.高考评卷场地至少有四人昼夜值班。 

    作文评判官应有中高级职称

    规定指出:网上评卷工作所需答题卡的设计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如果需要有关公司参与设计,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必须与参与工作的公司及具体人员签订保密协议。答题卡的印制必须采取安全保密措施,印制过程符合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规定的要求。答题卡的运送、保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进行。

    考试评卷工作必须在省考试中心指定的高校或其他场所集中进行。评卷场地应有专人保卫,工作人员出入须凭《评卷工作证》,不得随意变更,也不得将《评卷工作证》转借他人。评卷员使用的密码只限本人掌握,不得告知其他评卷员。

    各学科成立评卷小组,负责人由本学科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评卷员应是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业务水平较高、责任心强、作风正派的教师。评阅作文、论述等主观性试题的教师,必须具有本学科中、高级以上职称。

    如果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直接在社会上聘用评卷员,应与所聘任的评卷员签订评卷协议。评卷员必须严格执行评分细则,不得擅自更改。凡在评卷过程中对评分细则有异议,属于全国统一命题的科目的,须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同意后方可改动;属于省自主命题的科目的,须报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同意后方可改动。

    评卷场至少须有四人昼夜值班

    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应与为网上评卷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有关公司及所聘任的评卷工作人员签订评卷工作协议。考试成绩在通知考生本人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评卷期间产生的各种数据、文档只供评卷工作使用,任何人不经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的同意,不得向外界提供。

    考生答卷(答题卡)保管场地设施参照省级考试机构答卷保管室标准建设。评卷期间,要有四人以上昼夜值班,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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