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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2005年国防生招生简章

  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南京大学2005年国防生招生简章
内容:
2002年,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建立依托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制度的决定》,南京大学与解放军总参谋部签订了联合培养军队干部的协议,设立了负责培养工作的专门机构----解放军驻南京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从此南京大学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一流高校一样,军民携手共育人才。目前南京大学在校国防生已初具规模,正逐渐成为南京大学,这所百所名校的一个先进集体。
一、招收对象
    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保送生除外)。
二、招收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社团,符合《关于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规定》;
2.道德品质优良,在校表现好,未受过纪律处分;
3.学习勤奋,学习成绩好;
4.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特别优秀者,视力和身高标准可适当放宽;
5.同等条件下,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优先录取。
 
三、2005年国防生招生计划
详细情况请查阅参军网军校生、国防生招生查询系统
四、招收程序
参加全国统考(保送生除外),填报志愿、参加军检、选培办面试政审,报总参部干部部审批。
五、有关待遇
1.录取为国防生,并与选培办签定协议,在校期间享受每年5000元标准的国防奖学金(以后奖学金的标准将随高校学、杂费的不同和市场物价的变化作适当调整),其中3000元学、杂费,2000元的生活补助(以现金形式,每月200元,按每年10个月计算),除不得享受高校其它义务性奖学金外,享受与其他学生同等的权利。
2.国防生毕业后在服从组织分配的前提下,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本人意愿,依据按需补充,保障重点的原则在总参谋部各科研院所、院校、机关及所属部队进行分配。
3.国防生毕业当年可以报考军队院校(科研单位)或与军队建立依托培养关系的地方高校的研究生,研究生学习期间享受现役军官的各项待遇。在军队工作期间,也可以报考研究生。
4.国防生在保证完成大学学业的同时,接受必要的军政训练,达到军官的基本素质要求,毕业后办理入伍手续,任命为军队军官。
南京大学热忱欢迎有志于从事国防事业的热血青年报考国防生。
详情请浏览南京大学国防生网站!
 
联系电话:025-58646404
联 系 人:潘大清
E-Mail:PanDaQing@126.com
通信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沿江镇学府路8号12幢215室
邮政编码:21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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