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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

  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校址:湖北省荆州市
  邮编:434000
  电话:0716-8430550
  网址:www.yangtzeu.edu.cn

  一般规定
  1.凡根据考生志愿和要求,按规定录取后,我校一律不退档、不换录。
  2.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3.学校录取的考生原则上应填报我校志愿,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我校一般不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4.在考生的专业安排上,实行“专业志愿清”的方式进行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5.艺术类专业招生,原则上只录取具有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方法为:文化分达到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录取资格线,按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实行“3+X”的省份,数学计入高考总分。
  6.体育专业以所在省划定的文化分和术科分为最低控制线,在投档的考生中按文化分与术科分之和从高到低录取。
  7.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经学校进行专业复测合格后方能录取。
  8.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予以退回并报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查究。

  身体条件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外语语种 学校对考生的应试语种原则上不予限制,但由于学校受师资、设备等条件限制,新生入学后只按英语组织外语教学(日语专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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