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含本科预科班和对口职教师资班),录取时间为7月17日—19日,录取院校为教育部直属院校、“211”工程建设院校、部省共建的原部委属重点高校、经批准参加第一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
三、本科第二批录取院校(含本科预科班和对口高职班),录取时间为7月23日—26日,录取院校为除提前批、第一批和第三批外的普通高校。
四、本科第三批录取院校,录取时间为7月30日—31日,录取院校为民办高校、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普通高校的联办校等院校或专业。
五、高职(专科)第一批录取院校(含民族专科预科),录取时间为8月7日—9日,录取院校为普通本科院校的高职(专科)班及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六、高职(专科)第二批录取院校(含普通专科预科),录取时间为8月12日—14日,录取院校为高职学院、民办高校、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成人高校和电大的普通高职(专科)、普通高校联办校等院校或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