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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黑龙江省招考部门对自考工作出台新规,凡参加自考的考生如因户口迁移、工作调动等原因将考籍档案转往外省的,一经转出将取消其自学考试考籍信息,考籍不得转回。 今年起,在黑龙江省已取得自考考籍的考生,需到外省(直辖市)报名、参加外省(直辖市)自考,还要将考籍档案转回黑龙江省的,必须向黑龙江省自考办考籍科出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到外省(直辖市)报名参加考试,否则黑龙江省将不接收外省(直辖市)转入的此类考籍档案。据了解,每年自考报名时都有一些考生的《考生登记表》由他人代涂。招考部门规定,该表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涉及的考生自然信息采集、确认工作必须由考生本人完成,不得由集体报名单位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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