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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自考:护理专业(本)报考条件调整

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2006-2-7 9:49:05


      近日,福建省自考办对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的报考条件进行了调整。凡福建省高等教育医学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学有余力的护理学专业专科层次高年级在籍学生均可报考。

  该专业的报考程序为先由考生所在学校统一向区市卫生局申办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再到区市自考办办理报名手续。考生按考试计划修完全部课程,申请毕业证书时应附有原大专毕业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应有验证人的签字及自考办签章)和公证部门出具的专科毕业证书的公证原件。此外,具有举办护理学专业本科层次资格的省内高等医学院校方可进行该专业的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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