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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06高招:高校一律不得点名招生

作者:未知 来源:信息时报 2006-3-6 14:27:01


  招生

  所有高校不得点名录取 预招计划只限专科院校

  今年,省教育厅将严格核准、下达高校招生计划,除部分专科院校可预招部分计划,以弥补不报到的生源外,其他高校需严格按照公布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录取,未经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计划不得招生。严禁高校故意隐瞒招生计划,待录取期间再进行增补,点名录取。

  监督严管招生预留计划

  各高校要加强预留计划的管理和监督。对预留计划,高校必须制定使用原则,使用程序化,使用范围和使用职责。高校使用预留计划时,必须坚持集体议事,公开透明,坚决反对个人独断,暗箱操作。各高校投放的预留招生计划,一律按照教育部“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的使用原则,一律不得点名录取,全部严格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学校对预留的招生计划及使用情况、照顾录取的考生名单,必须向社会公布。要坚决制止不法人员利用预留招生计划进行非法招生、徇私舞弊,贪污受贿行为。所有公布的招生计划必须严格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特招学生必须全部公示

  今年,省招生办公室对符合加分条件的“三侨生”、省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少数民族聚居地的考生、体育尖子考生等,将全部在所在的中学进行公示。考生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直接向省招生办公室反映,一经查实,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取加分资格。有单独招生任务的高校,比如有保送生、自主招生、特长生招生、小语种招生、艺术单考单招任务的高校,要对拟录取名单实行公示制度,未经公示的名单一律不得录取。

  投档人数分数即时公布

  今年,高校录取工作期间,省招生办公室将在第一时间公布每批次各校第一次投档的投档分数线和投档人数,及时公布因生源因素而调整投档分数的高校名单和分数线,公布补报志愿的高校的招生专业和计划数,让考生和社会全面了解高校招生录取的全过程。各高校需将录取操作规程及操作办法,及时公布进档考生人数、分数情况,分档、各专业录取分数线等。录取结束后,各高校必须公布录取名单,公布考生退档原因,公布各专业录取情况,包括专业录取最低分、录取考生志愿分布及分数情况。对公布后考生反映的不合理录取或不合理退档的,高校必须加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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