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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新变化汇总

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2006-8-21 15:14:58


 

  一、刑法学

  07年刑法大纲删除了06年大纲中每章后对本章内容掌握程度的概括性要求。总共5处大的变化,3处范围限定的变化“无过当防卫”改为“特别防卫”,其它主要是描述上的变化。

  第一章导论

  第三节刑法的效力范围、种类、确立删除“确立”两个字。

  第二章犯罪概念

  第一节标题三犯罪定义的意义合入标题二。

  第三章犯罪构成

  第四节犯罪主体增加“司法解释中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规定”。

  第四章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有5处描述上的变化,删除了犯意流露和犯罪预备。

  第五章共同犯罪

  第二节标二至标四增加了共同犯罪具体形式的特征要求(6个特征)。

  第六章一罪与数罪

  有3处描述上的变化,新增继续犯的处断原则,连续犯的意义。

  第七章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第一节标题二由“无过当防卫” 改为“特别防卫”

  第八章刑罚的概念和种类

  第二节标二:

  1)新增管制的执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的执行;无期徒刑的执行;死刑的执行。

  2)适用死刑的限制性规定删除了“刑法典总则” 的限定。

  第九章量刑

  1、3处描述上的变化:

  1)“以犯罪事实为根据的量刑原则”增加“犯罪”两字。

  2)单位犯罪自首的认定

  3)战时缓刑的概念、适用条件及其后果。

  2、法定情节中删除“总则性情节与分则性情节”

  第十章刑罚执行制度

  除了删除对本章内容掌握程度的概括性要求外无变化

  第十一章刑罚消灭制度

  第二节标三追诉期限的起算合入标二追诉期限,增加“追诉期限的规定”字样 .

  第十二章刑法各论概述

  2处描述上的变化。

  第十三章危害国家安全罪

  删除“以及这些罪的法定刑”,删除了本章法定刑的要求。

  第十四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删除“以及这些罪的法定刑”,删除了本章法定刑的要求。

  第十五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除了删除对本章内容掌握程度的概括性要求外无变化。

  第十六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删除“以及这些罪的法定刑”,删除了本章法定刑的要求。

  第十七章侵犯财产罪

  删除“以及这些罪的法定刑”,删除了本章法定刑的要求。

  第十八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删除“以及这些罪的法定刑”,删除了本章法定刑的要求。

  第十九章贪污贿赂罪

  删除“以及这些罪的法定刑”,删除了本章法定刑的要求。改错一处。

  第二十章渎职罪

  删除“以及这些罪的法定刑”,删除了本章法定刑的要求。改错一处。

  二、民法学

  第一章导论

  第一节新增标题“三、民法的渊源”“六、民法的适用”。

  第二节两处表述上的修改。第三节民法基本原则的特征改为意义。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

  4处描述上的变化;

  第二节删除标“一、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第四节删除民事法律事实的意义

  第三章公民(自然人)

  3处描述上的变化;第一节删除公民的本质

  第四章法人与其他组织

  4处描述上的变化;本章标题将非法人改为其他。第三节标二合入标一;第四节“非法人组织”改为“其他组织”

  第五章民事法律行为

  第四节标“三、行为内容合法 和不违背公序良俗”删除了“和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六节删除了“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区别”。其它为描述上的修改。

  第六章代理

  第一节新增“三、代理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删除了代理的范围没,新增“本代理和再代理”“三、显名代理和隐名代理”。第四节删除“四、转委托”。其它为描述上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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