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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命题指导思想
(一)命题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物理、化学、生物科目课程标准(实验)和200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物理、化学、生物科目考试大纲(课程标准实验版),体现各学科特点。
(二)注重考查学生的基本科学素养。以相关科目课程的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和重要方法为考查重点,体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密切联系学生生活经验和社会实际。
(三)命题既要有利于高考的平稳过渡、又要充分体现新课程理念。
(四)注重试题的开放性、探究性和时代性,体现对考生创新意识的考查。
(五)恰当分配主、客观题目比例和对必修、选修课程内容的考查量。统一必考和自主选考相结合,力求各选考模块试题的难度均衡。
(六)试卷应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二、考试能力要求
注重对学生科学素养的全面考查。既重视考查学生进一步学习所必备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重要方法,更关注学生科学的思维方法、创新意识和探究能力。对能力考核的基本要求如下:
(一)理解能力
1.能阐释所学物理、化学、生物知识的内在要义,认识知识之间的内在本质联系。
2.能运用所学知识、方法对生活和生产实际中的简单科学问题进行解释,做出合理的判断或得出正确的结论。
(二)获取和加工信息的能力。
1.能正确理解物理、化学、生物各学科中文字、符号、图像(图表)、公式、模型等所表达的意义。会运用这些方式准确表达相关的科学信息。
2.能鉴别和筛选试题所提供的相关信息,正确建立新信息与已有知识的联系,重组为新的用于解答试题的知识体系。
3.能从现实生活、生产实际或科学实验中获得有效信息,并进行初步加工、储存或应用。
(三)科学实验与探究的能力
1.能独立完成物理、化学、生物学科考试说明“知识内容表”中所列的实验,理解相关的实验原理、方法,掌握实验的操作技能,控制实验条件、观察实验现象、记录实验数据、分析综合得出结论,并对相关结论进行分析和评价。
2.能灵活运用所学实验的原理、方法和技能解决新情境下的实验问题。
3.掌握科学探究的一般程序,能设计方案运用观察、实验、调查、假说、建立模型、系统分析等科学研究方法对一些简单的科学问题进行初步探究。
(四)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理解物理、化学、生物三个学科在解决自然科学问题时所采用的途径和方法特点,学会从不同的学科角度分析具体的实际问题。
2.能把复杂问题分解为若干简单的问题,运用相关学科的知识、方法逐一加以解决。
三、考试范围和内容
(一)考试范围
必考内容:
物理:物理1、物理2、物理3-1、物理3-2
化学:化学1、化学2、化学反应原理
生物:生物1、生物2、生物3
选考内容:
物理:物理2-2、物理3-3、物理3-4、物理3-5;
化学:化学与生活、化学与技术、有机化学基础、物质结构与性质
生物:生物选修1、生物选修3
(二)考试内容要求
按照高中新课程“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目标体系提出考试要求。根据认知性内容、技能性内容和体验性内容的学习要求规定考试要求,并分学科列出考试要求的等级标准及相关内容的考试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