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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录取增新规定 中外合作办学不单独录取

来源:烟台晚报 2007-3-19 9:06:50


  记者昨天从招生部门获悉,今年高考录取增加一项新规定——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再单独录取。

  今年高等学校招生仍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省招办全面实行远程录取管理模式,各高等学校在校内采取远程异地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

  与往年不同的是,教育部规定,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应与本

  校在同一地区招生的其他专业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这意味着,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今年将不再单独录取考生。

  据介绍,今年高考原则上同一高等学校、同一学历层次的招生计划应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如确有必要,可以将同一高等学校的不同专业安排在属于同一学历层次的不同批次录取;但同一学校、同一专业、同一学历层次的全部招生计划,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须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并执行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相同学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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