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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红”牌高校不得举办自考社会助学脱产班

来源:中国江西新闻网 2007-6-13 16:47:00


  6月12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江西省就“公办高等学校申请办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许可证有关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因办学条件不符合要求而被教育部确定为“黄、红”牌的高校,不得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脱产班。

  根据规定,凡具有举办高等教育资格的公办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可申请办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许可证。但普通本科院校(含独立学院)、因办学条件不符合要求而被教育部确定为“黄、红”牌的高校 ,不得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脱产班。

  此外,全日制在校生原则上不得报考自学考试专业,但高职高专院校和本科院校的毕业班学生在基本完成了专科或本科阶段的教育课程,且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可报名参加自学考试专业学习。未申请或没有取得高等 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许可证的学校,不得进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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