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规范民办院校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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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2-21 14:23:05 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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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一些民办院校招生中存在宣传用语与学校实际情况不符,甚至故意含糊其辞误导、欺骗学生和家长的现象,我省教育部门日前出台政策规范民办院校招生宣传,要求招生广告简章必须送主管部门留底备查。
据省社会力量办学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新规定要求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凡是向社会刊播、散发、张贴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均要向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招生简章和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健康,对办学条件、师资水平、教学设备、生活设施、办学形式、收费标准、颁发何种证书等内容,表达要准确规范,不得含糊其辞。未经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不得在社会上散发、张贴,不得在媒体上刊播。刊播未经备案或虽已备案但擅自增删内容广告,造成欺骗或误导学生的,将受到通报批评、取消办学资格以及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对学生、家长因误导上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相关部门对学校进行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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