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待遇一:免费师范生“两免一补” |
| |
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还将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安排。师范大学师范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择优选拔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详细] |
| |
◇待遇二:师范专业范围内可转专业 |
| |
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入学2年内可在教育部和学校核定的计划内转入师范专业,并由学校按标准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免费师范生可在师范专业范围内进行二次专业选择……[详细] |
|
|
|
◇限制一: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10年以上 |
|
|
免费师范生入学前要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10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2年……[详细] |
|
|
◇限制二:不履行协议须交违约金 |
|
|
免费师范毕业生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要按照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履约管理,并建立免费师范生的诚信档案……[详细] |
|
|
◇限制三:毕业前不得考脱产研究生 |
|
|
免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毕业生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可录取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学习专业课,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详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