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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学院毕业文凭和学位证书的颁发
目前独立学院只能颁发独立学院毕业文凭,不能颁发校本部毕业证书。其发放的本、专科毕业证书上均须署名独立学院学校全称,例如×××大学××学院(分校)毕业证书上的署名即为“×××大学××学院(分校)”。独立学院的学位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独立学院的专科学生可在毕业学年按有关政策和规定的比例参加省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择优升入本科专业继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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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学院招生相关政策
教育部下达了“五个不得”的规定,规定独立学院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
·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
·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组织生源或进行录取工作
·不得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外的任何费用;
·不得违规降低标准录取考生;
·不得以专科录取、按“专本连读”培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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